• 索 引 号:20/2017-83868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8-25 16:35:04.0
  • 公开日期:2017-08-2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长冲东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8-25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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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平江县长冲东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长冲东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天岳新区(长冲村内)

建设单位:平江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江县天岳新区,东西向的城市道路,东接杨源大道,西接平江东大道,线路总长1543.411m。标准路幅宽度40m,双向6车道,道路分幅为:3m(人行道)+2m(绿化带)+3.5m(非机动车道)+23m(车行道) +3.5m(非机动车道)+2m(绿化带)+3m(人行道)。道路等级为城市道路功能,时速40km/h。行车道采用1.5%外横坡,人行道采用2%的向内横坡。路面工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还包括配套的排水工程,电力工程,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生态保护等工作。

二、项目施工期不设置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施工现场设置围栏或者围墙,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定期洒水;运输车辆遮盖,出入口设车辆冲洗台,适当降低运输车辆行驶速度等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施工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道路两侧设置雨水、污水分流排水管网。

四、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于振动较大的机械设备加装减振机座,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杜绝扰民;根据道路运营后的噪声预测结果,对噪声敏感点采取合适的措施加以防治。

五、施工期,工程弃渣等固体废物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指定弃渣场;在场地内堆存的,采取密闭式防尘网遮盖防扬尘防流失。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注意现有生态、植被的保护,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