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17-1202689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10-18 16:27:40.0
  • 公开日期:2017-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10-18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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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建设地点: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乡

建设单位:平江县长寿镇人民政府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变更环境影响说明位于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乡(原南桥金矿矿区),该项目于2015年11月16日经岳阳市环境保护局岳环重评〔2015〕9号文件批复环评。为满足社会、经济和相关环保管理要求,项目拟调整选址至南坑村白鸭洞。工程总投资约3121.02万元,主要对32处历史遗留氰化尾砂堆、尾砂库和废石堆进行整治。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规范建设填埋场。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改清单、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以及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平江县南桥乡黄金洞水库上游区域(原南桥金矿矿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查意见》(湘重办函[2015]112号)要求,做好场地平整、拦渣坝、截排水系统建设以及防渗设计等工作。

二、强化施工过程工程建设管理。采取相应措施,将工程建设扰民、运输扬尘、水土流失、生态影响减小到最低限度。

三、采取喷水、洒水等措施,降低废渣清理、运输、填埋等施工过程产生的扬尘。采用专用车辆密闭运输并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一旦发生物料洒漏,及时清理。

四、做好项目封场生态修复工作。注重填埋场退役后的封场、维护管理工作,防止堆体失稳造成滑坡等事故;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实施,应设置标志并做好植被恢复工作。

五、余按原环评报告及批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