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村民委员会(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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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村民委员会(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仓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宾乐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安定镇长田村,项目总用地面积7288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甲类仓库一栋(1F),埋地罐区一个,发料车间一栋(1F),公辅用房一栋(2F),同时配套相关辅助设施;项目总投资12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地施肥;拖地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储罐油泥、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由有相应危废资质单位定期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发油废气经油气回收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