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1-1862133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1-10-11 16:42:25.0
  • 公开日期:2021-10-1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金山石材厂扩建年加工火烧板1万平方米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管理股 2021-10-11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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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金山石材厂扩建年加工火烧板1万平方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金山石材厂扩建年加工火烧板1万平方米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镇中家桥村三组

建设单位:平江县金山石材厂

环评机构:湖南至禹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伍市镇中家桥村三组,总占地面积为2000m2,本次扩建工程要建设内容为:新增一台大切机、一台中切机、一台红外线机、一台磨边机,依托原有切割车间、污水处理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00万。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废水经多级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循环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夜间不进行生产,高噪声设备在中午禁止使用。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边角废料收集后全部外售给物资单位利用;沉淀池泥渣收集后由泵车定期吸走运至制砖厂制砖;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四、生产粉尘采取湿式作业,露天堆场采取洒水降尘,厂区道路采取硬化,道路及堆场并定期进行清扫、洒水。运输粉尘通过炮雾机进行洒水降尘。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