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虹桥镇长下垅水电站平江县长下垅水电站(520KW)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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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4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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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长下垅水电站(520KW)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虹桥镇柘坪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虹桥镇长下垅水电站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汇恒环境保护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平江县虹桥镇大山村,属于河床式电站。主要建设内容为引水坝、引水管道、电站厂房、升压站等。大坝为浆砌石重力坝,坝顶宽度为1.5m,下游坡比为1:0.52,大坝高5m,正常高水位771.0m,出口采用低压闸。设计洪水位772.8m,校核洪水位773.3m。采用DN530mm的压力钢管,管壁厚6mm,全长1455m,连接引水坝至发电厂房。年发电量为106.53万kw.h。项目总投资为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3.7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尽量缩短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润滑油采用油桶收集后存储于厂房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经四池净化处理后用于菜地施肥,不外排;生活垃圾和含油废抹布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