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0-1700328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0-03-31 10:06:32.0
  • 公开日期:2020-03-3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2020年3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20-03-3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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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份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平江县光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利用20万吨废石生产砂石骨料建设项目.doc

平环批字[2020]10175号

2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