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20-1671114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0-01-22 16:39:53.0
  • 公开日期:2020-01-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华辉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环保生物质燃料压块(颗粒)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20-01-22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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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华辉生物燃料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环保生物质燃料压块(颗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7200吨环保生物质燃料压块(颗粒)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梅仙镇高义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华辉生物燃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新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建筑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内设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处理系统等环保工程,以及其他相关工程。项目外购锯末、木材边角料、秸秆、竹粉(条)、谷壳作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筛分、烘干、压缩成型等工序,制作成生物质燃料。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喷淋除尘废水进入池沉淀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菜地山林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破碎筛分机、风机等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燃烧后的炉渣外售综合处理;粉尘渣回收生产线利用;生活垃圾、石膏渣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生产车间采用密闭设计,破碎机采取地埋式密闭输送装置,使用引风机收集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除尘;热风炉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