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671047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9-18 16:06:28.0
  • 公开日期:2019-09-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志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压块燃料及5千吨机制生物质炭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19-09-18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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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志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压块燃料及5千吨机制生物质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生物质压块燃料及5千吨机制生物质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伍市镇青冲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志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志明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利用原有厂址,进行产业转型升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材料仓库、生物质压块车间、机制生物质炭车间、成品车间、废水治理工程等,办公楼、倒班宿舍、废水处理、公用工程等依托原有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水雾除尘用水,设有循环水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菜地山林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对产生噪声的设备和工序进行合理布局,对破碎机、粉碎机、烘干机、炭化炉、风机等主要的声源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产品回用于生产;燃烧后的炉渣、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破碎、粉碎产生的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经除尘器处理后由自带排气筒排放,须严格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烘干、制棒、炭化产生的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