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671034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12-03 15:59:11.0
  • 公开日期:2019-12-0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联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建筑用PVC管材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19-12-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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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联丰塑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吨建筑用PVC管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产1200吨建筑用PVC管材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三市镇永安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联丰塑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江西景瑞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一栋两层空闲厂房进行生产,利用现有厂房在一层布置上料、挤出成型、包装等生产车间及物料仓库,在二层布置办公综合区及员工宿舍,利用现有的给排水、供电工程,新建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后用于周围农田菜地山林施肥。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和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设计采用隔声材料,结合车间环境和建筑物结构材料适当设置吸声壁面和隔声障壁,震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减震措施。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产生的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油墨瓶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在厂区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并保存好台账;日常生活垃圾、原材料包装物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四、废气污染防治工作。设置集气罩收集产生的废气,破碎粉尘先通过除尘器除尘,收集的粉尘再利用。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UV光解、活性炭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