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671025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9-18 15:52:00.0
  • 公开日期:2019-09-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三坪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管理股 2019-09-18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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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三坪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局三楼310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昌江河梅仙镇三坪村段生态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梅仙镇三坪村

建设单位:湖南中浏建筑园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华清佰利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对三坪村三里电站河段4处修复,其中艾家坪段2处淤积段疏浚、河坎加固共长1381米;其中方家坪段2处范固桥下游左侧段1处长758米河岸加固;淤积段疏浚、河坎加固和新修堤防长1295米,修筑堤防1025米;新建生态护坡3处,2.89千米,新建排水涵管4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规范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弃渣场等,科学规划运输路线,避免工程施工对居民点等敏感区域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施工场地和弃渣场的生态恢复工作,确保满足环境保护和景观要求。

2、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工作。科学实施清淤疏浚、涵管拆除重建等涉水施工,合理安排涉水施工时间和施工工艺,减少涉水施工对水体的扰动。严禁施工废料、垃圾等进入水体;要求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的菜地施肥。

3、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边施工边洒水,避免大风等恶劣天气施工等措施,降低扬尘;物料堆场加覆盖防风;合理选择运输路线,防止物料洒漏扬尘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布局和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对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等高噪设备采取加强维护、控制作业时间等措施。

5、固体废物管理工作。严格规范作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渣部分用于围堰填筑和自身回填,及防洪堤的背水侧低洼地;清淤弃渣堆放到临时堆场自然晾干后再回填到防洪堤背水侧低洼地;施工营地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