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9-1611981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19-05-22 15:10:12.0
  • 公开日期:2019-05-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19-05-22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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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三市镇三眼桥居委会

建设单位:平江县三市镇卫生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宏晟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一栋三层综合楼,综合楼内设置门诊用房、放射用房、检验用房、住院用房、行政办公用房;新建废水、废气、固废等相关环保工程。卫生院建成后设有:普通门诊、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清创室、内科门诊、外科门诊、挂号收费室、中西药房、检验科室、X光室、B超室、心电图室、住院室、行政办公室以及其他相关科室。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卫生院废水预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排放标准,由污水管道排入钟洞河。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置,采取消声、减振措施,经隔音、绿化带降噪及距离衰减等综合治理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的要求。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医疗固废须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要求规范收集、暂存及转运,并建立管理台账;医疗废物、检验室和化验室废液、消毒脱水的化粪池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必须定期送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日常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设置气体收集和生物除臭装置,确保产生的恶臭气体达到排放要求;食堂油烟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后排放;采用消烟除尘一体化柴油发电机,检验室废气采用专业通风橱收集后高空排放。

五、加强环境管理,设专门的环保机构及环保人员,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各种污染事故,制定好各种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增强事故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