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8-1261731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8-01-08 11:10:35.0
  • 公开日期:2018-01-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8-01-08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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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G106国道以西,秀野大道以北),主要建设内容为水果批发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蔬菜批发市场、家禽批发市场、临时集散广场、地下冷藏库、地下冷冻库、停车场、农产品检验检测中心等。项目总用地面积27544.5㎡,总建筑面积29669.2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废包装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后综合利用或交由环保部门处理;餐厨垃圾按规定收集后由专门单位回收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合理安排生产加工时间,采取必要的隔声、消音和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以降低生产设备作业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五、全面推广使用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食堂油烟废气和实验室检测废气经处理后经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严格控制厂区异味的排放,垃圾暂存点和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结构,并加强区域绿化,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