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43060000/2016-0968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09-1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09-1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博新石材有限公司年采30万吨花岗岩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环保局 2016-09-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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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博新石材有限公司年采30万吨花岗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年采30万吨花岗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岑川镇新南村

建设单位:博新石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为30万吨/年,矿区面积为0.0396km2。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环保工程、排水系统、公用工程、储运工程。矿区东北面设有一座占地300m2临时排土场,在矿区东边建设一座占地600m2碎石加工场。项目爆破工序已委托给湖南泰龙服务公司,炸药及雷管等均由其提供,本项目不设炸药库。设计采用露天开采方式,设计矿山开采年限为10.2年,矿山产品为花岗岩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矿山排土场、露采区受到降水淋滤会产生淋滤水,淋滤水排入集水池,经沉淀后可回用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作农肥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各种机电产品选用时,除考虑满足生产工艺技术要求外,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避开夜间行驶,行驶到特殊路段时禁止鸣喇叭,并限速行驶;。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三、产生的废土堆存于排土场内,应严格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 2006)中的相关要求对排土场进行设计和管理;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

四、矿区大气污染源主要有①破碎、筛选粉尘;②钻孔粉尘;③爆破粉尘;④道路扬尘;⑤自卸车装卸料扬尘;⑥堆场扬尘;⑦爆破废气;⑧厨房油烟废气。破碎、筛选粉尘采用湿式破碎设备然后进行洒水降尘;其他工艺粉尘采取洒水降尘、喷雾降尘、封闭输送等措施降低粉尘排放;食堂油烟经收集后采用运水烟罩+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系统进行处理。

五、项目在运营期时对采场开始生态恢复措施,服务期满后需要将破坏的生态进行恢复。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