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43060000/2016-0948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6-10-1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6-10-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县伍市镇20MW农光互补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环保局 2016-10-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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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平江县伍市镇20MW农光互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伍市镇20MW农光互补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伍市镇普坪村

建设单位:平江县粤水电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平江县伍市镇普坪村,目占地面积400000m2,项目主体建设内容为主体工程(光伏发电系统、35kV开关站、农业系统)、辅助工程、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电池板报废后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植物根叶集中收集堆放,在未利用空地填埋;妥善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及时交回农药经销者。

二、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三、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设施净化后排放。

四、废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清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直接流至地表浇灌光伏板下植物。

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