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7-69259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1-05 16:52:15.0
  • 公开日期:2017-01-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汝高速南江互通至天岳幕阜山游客服务中心公路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1-05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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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汝高速南江互通至天岳幕阜山游客服务中心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汝高速南江互通至天岳幕阜山游客服务中心公路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南江镇

建设单位:岳阳市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省气象局环境影响评价室

项目概况:平汝高速南江互通至天岳幕阜山游客服务中心公路建设项目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南江镇,起于西端平汝高速南江出口处农科村,上跨G106后沿东经马鞍村、崇义村、双溪村、阜山村,终于永强村的规划新建幕阜山游客中心。路线全长5.244千米,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路面宽20米,涉及速度每小时60千米。项目永久占地23.80公顷,临时占地7.55公顷。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水土保持、土地调整、拆迁安置、基础设施、文物保护等工作。

二、项目施工期不得设置沥青搅拌站和混凝土拌合站,灰土拌合站应设在远离敏感点200米外,土方、水泥等散装运输和临时存放应设置在距敏感点300米外,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

三、施工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生产废水、含油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达标排放。设置桥梁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并在特大桥河流两岸河堤外设置事故废液收集池,发生风险事故时,泄漏的液体危险品及时由槽车转运处理。

四、施工期,合理设置施工场地及施工时间、选用低噪施工设备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置施工围挡和临时移动声屏障等措施,以减轻施工期噪声影响。运营期,对噪声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设置隔声屏障等措施,确保道路两侧敏感点昼夜噪声均能满足相关标准。

五、施工期,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及时清运至弃渣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生活垃圾及时清运。

六、项目临时占地主要为施工生产区、弃渣场和施工道路区,占地类型为农田、旱地和林地等,施工期结束后应尽快进行生态恢复,减小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影响。

七、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交通事故环境应急计划,落实应急措施,防范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