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7-71850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3-06 16:26:01.0
  • 公开日期:2017-03-0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山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加工及万吨粮仓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3-06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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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山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加工及万吨粮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山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加工及万吨粮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安定镇官塘农场

建设单位:平江县山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山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大米加工及万吨粮仓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安定镇官塘农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大米加工室、粮仓、烘干机房、排尘室、员工休息室、综合楼和配套的环保设施等。项目占地面积11708.95平方米,建筑面积10165.14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加强土石运输污染控制,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扬尘和水土流失影响。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水滤池废水自然蒸发,不外排;员工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用作农用肥。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通过加强管理、定期维护保养设备,避免机械故障产生噪声。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禁将各类生产废物、废料直接排放或混入生活垃圾中倾倒。初清筛废渣、稻壳、米糠和劣质大米外售;排尘室粉尘、水滤池沉渣作用农肥使用;碎石、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废润滑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五、项目各产尘点应设置集气罩和抽风机,含尘废气经三级沉降处理后由集气罩+导气管引入水滤池进行水封处理,外排废气必须达到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