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7-83986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08-28 15:25:55.0
  • 公开日期:2017-08-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浩岭竹制品加工厂100t/a竹制品加工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08-28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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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浩岭竹制品加工厂100t/a竹制品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浩岭竹制品加工厂100t/a竹制品加工

建设地点:平江县加义镇献钟村龙门组

建设单位:平江县浩岭竹制品加工厂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浩岭竹制品加工厂100t/a竹制品加工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加义镇献钟村龙门组,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生产车间、蒸煮竹片区、下料区、冲胚、冲孔和水磨区、成品区、喷淋塔、沉淀池等。项目租用原砖厂场地,总占地2664 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清洁文明施工,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灰渣、炉渣、竹屑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要求收集后综合利用,不随意丢弃。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布局,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各类生产工艺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及设备的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五、热风炉、蒸煮炉燃烧环保成型生物质颗粒,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由20米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无组织粉尘的收集,加强绿化,确保外排废气达标排放。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