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19-05-14
  • 索 引 号:20/2017-1188959
  • 发布机构:县环保局
  • 生成日期:2017-11-08 10:40:06.0
  • 公开日期:2017-11-0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建设项目拟批复公示

来源:管理股 2017-11-08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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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邮  编:414500

联系电话:0730-6263592  0730-6292516

电子邮箱:pjhbglg@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江县城关镇月池塘社区

建设单位:平江县城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长沙振华环境保护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平江县月池塘安居小区建设项目位于平江县城关镇月池塘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商业及物业管用房、地下车库及架空层、停车位、广场、化粪池和雨污管网等。项目总规划占地64891.31㎡,规划总建筑面积197819.79㎡。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清洁文明施工,避免工程施工期噪声、水土流失及扬尘影响。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噪声大的设备不得在午休施工,禁止夜间施工;做好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大面积开挖与雨季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得进行水泥现场搅拌;采取洒水、覆盖篷布和设置防尘网等防尘措施,并避免大风天气作业,减少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合理选取车辆运输时间、路线,加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设备管理及维护。

二、按照“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合理布设雨水、污水管网。生活、办公等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平江县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

三、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减震、绿化、合理布局等措施有效地降低噪声源强。加强出入口交通管理,对交通道进行行车方向指示,禁止鸣喇叭,控制进入停车场的行驶速度。

五、全面推广使用电、太阳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项目应设餐饮油烟排放专用通道至屋顶,餐饮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与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专用管道引至高空排放;加强绿化和垃圾暂存点的密闭措施,确保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六、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