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20/2021-1868560
  • 发布机构:县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2021-10-18 14:42:14.0
  • 公开日期:2021-10-1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来源:今日平江 2021-10-18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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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4日上午,国家生态文明论坛大会在云南昆明举行,会上举行了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授牌仪式。平江县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圆满实现县第十三次党代会“一城四区”中创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奋斗目标。

 

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方建在授牌仪式上领牌

近年来,平江县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绿色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统揽全局,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全力发展生态经济,走出了一条老区“绿富双赢”的新路子。

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平江多次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交流探讨,强化调度部署,为创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资金支持;并通过全面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乡污水处理、城乡安全饮水、生态屏障建设、生态经济、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六大工程”全覆盖,以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十大行动”,全面实施了污染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完美收官,垃圾无害化处理达到100%,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7%。环境质量排在全省前列,在岳阳市排名第一,2020年空气质量优良率在全省排名第十位,全县地表水质量稳定在Ⅱ-Ⅲ类水质以上,饮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100%,森林覆盖率达到63%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