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09506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3-22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3-22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治一方毒瘤,保一方环境

来源:环保局 2013-03-22 00:00
| | | |

县环保局开展非法小炼油和小废塑料整治行动

小炼油和作坊式废塑料加工规模小、危害大、治理难,然而,在利益驱动下,一些业主置国家法律不顾,挺而走险,小炼油和小废塑料企业在我县伍市镇、瓮江镇境内迅猛发展,到2012年高峰时曾达到50多家。

这些非法加工企业没有任何手续,长期以来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为借口,抵制环保监管,逃避治污责任。县环保部门曾多次上门做工作要求业主拆除,但效果甚微,甚至遭到业主围攻。

去年以来,县环保局一方面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周密部署,逐家下发限期拆除通知;另一方面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资料、张贴标语、电视报刊报道、手机短信等宣传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并于2012年4月下旬,联合县公安局、电力局、当地镇政府等多个单位开展环保执法行动,出动执法车辆14台,执法人员138人,对伍市境内32家非法小废塑企业依法予以取缔,当场切断生产电源,砸毁清洗池,拆除机械设备。在环保高压态势和强大宣传攻势下,污染汨罗江水体多年的瓮江镇塔兴村18家小废塑加工点,全部主动拆除。

为有效打击和控制非法小炼油和小废塑料加工企业反弹现象,年县环境监察大队成立以吴辉煌大队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吴易成教导员为副总指挥的专项行动小组,从各中队抽调30多人全面开展了地毯式排查,并于3月14日和15日,联合县工信局、电力局、伍市镇政府和伍市镇派出所,出动车辆10台,100余人次,对伍市镇青冲、长明、武联和秀水等8个村的小废塑和小炼焦的非法点进行了依法取缔。共取缔伍市镇境内反弹的11家废塑料加工作坊、3家炼焦油厂,强制分解和拆除全部机械设备,捣毁了14家废塑清洗池和3个炼焦油炉。

县环保局欧阳继军局长表示,整治非法小炼油和小废塑企业既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更是维护群众权益,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民生工程,必须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