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赤子情
——记平江公安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胜利
李胜利,男,1970年1月出生,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从警十余年来,李胜利一直坚守在农村交通管理第一线,他以路为家,忠于职守,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呕心沥血;他以身作则,模范带头,吃苦冲锋在前。特别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他带领中队民警,以民意为导向,规范执勤执法,热忱为广大群众服务。他所在的二中队多次被上级评为先进单位,他本人也年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2013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一、求真务实,锐意创新,确保辖区群众平安出行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临新的形势,机动车、驾驶人与时俱增,农村集镇拥堵情况加剧,交通事故进入高发期,严重威胁到群众安全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安全就最大的民生,2010年李胜利担任中队长以来,他积极主动向当地党政汇报,走访辖区群众和驾驶人,倾听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破解农村道路交通管理难题;锐意创新,构建管理长效机制。2010年起,他组织在安定镇江东村开展“交通安全示范村”创建工作,创建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村级道路交通安全自治管理模式,得到公安部交管局、省公安厅交管局、市交警支队等各级领导的肯定,岳阳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现场会在平江召开,在全省交警中队长培训班上他作了经验介绍,“江东经验”被推荐向全市、全省推介。在历年春运交通安全工作中,他把推进社会化管理作为重点,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机制,形成大春运工作合力。积极协调,所队共治,优势互补,推进派出所协管交通工作。二中队在完善农村交管组织,推进社会化管理方面创新工作,不仅得到各级肯定,也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历年来,辖区无一次死亡三人以上的较大交通事故发生,无长时间严重交通堵塞现象发生,为群众平安出行创造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忠于职守,忘我奉献,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中队辖区有5个乡镇,而正式民警只有3人,工作异常繁重,仅交通事故接处警每年不下800起,占用近2个警力,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中队工作包罗万象,除事故处理外,交通安全宣传、路面秩序管理、专项整治行动、车驾管理业务、党政中心工作等等,哪项工作都需要人手,中队警力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节假日需轮值轮守,大多不能正常休息,平时夜以继日,平均每天工作12个小时以上。作为中队长,李胜利更是忠于职守,模范带头,吃苦冲锋在前。每项重点行动,他都带队出征;每起重大事故,他都亲赴现场;每次巡逻值守,他都首先安排自己。去年县政府组织开展货运机动车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在长田设立检查站,他带班轮值。辖区境内有4个旅游景区,每年夏季是旅游旺季,每个景点都要安排警力维护秩序,他又带队值巡。从6月到10月,他几乎未休息1天,白天烈日暴晒,晚上虫叮蚊蛟,路面灰尘尾气,在这种恶劣环境下,李胜利和战友们在马路上坚守了整整五个月,警服湿了干、干了湿,通身长满了痱子,一个夏季不知晒脱了几层皮,他老家在江苏,家中有70多岁的老母亲,担任中队长以来,他已连续4年没有回老家过年,每年大年三十和初一他都安排其他民警回家,自己在中队值守。辖区发生堵路或交通事故,只要他知道了,不论人在哪,他都要赶赴现场,仅今年正月初四那天,他接处警14起,从清晨一直忙到晚上12点多才休息。他说他想家,想陪老母亲过一个团圆年,但实在是走不开,也不忍心走。“辛苦我一个,幸福万千家”,他以此为信念,以路为家,忘我奉献,甘当马路天使。
三、执法为民,热忱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李胜利在工作中坚持以民意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尺,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不断规范执勤执法,确保公平公正。他以身作则,秉公执法,不绚私情,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他能够顶住压力,排除人情干扰,为民警秉公办案、依法办案清化环境,创造条件。不管工作有多忙,自己有多累,他都一丝不苟,执法程序走到位,规范执法抓到位,优质服务做到位。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不急不燥。他组织民警切实开展“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上门走访、业务回访、召开民警生活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整改存在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改正、提升执法服务质量。他处处为群众着想,为办事群众扰解难。今年正月初四,在郑州务工驾车回家过年的王某,在走亲戚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王某原订初六返程,眼看交通事故不能结案要误行程,急得不得了,李胜利好言安抚,牺牲假期休息,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赔偿协议。连夜加班帮王某整理保险理赔资料,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事故处理和保险理赔手续及时到位,王某如期踏上了返程之路。规范执法和优质服务使李胜利和所在二中队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群众对公安交警的满意度不断攀升,展现了老区交警文明形象。
二O一四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