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化压力为动力,强力推进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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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份以来,针对大队在县局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排名落后的情况,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化压力为动力,重新部署,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至目前止,大队所有取保候审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案件和人员处理率达到90%,并可望在12日前达到100%。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县局通报取保候审突出问题专项督察排名后,局主管领导王槐欣、新任大队长徐晚谱连夜召集会议,专题研究整治工作,重新进行部署安排。一是加强领导,由大队主要领导负主责,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具体抓落实。二是落实责任,将重点案件整改责任逐案分解明确到大队领导、民警。三是制订“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每起案件整改的时间要求。四是调整大队专项整治活动联络员,抽选一名懂业务、责任心强的民警专门负责大队专项整治工作。
二、逐案整改,重点攻坚。
对大队2011年元月1日以来所有取保候审案件进行重新清查,澄清底子,确定整改对象,明确责任领导、责任民警和整改期限,签订责任状。大队整治办动态跟踪,对进展情况每天督查。责任领导和民警认真履责,加班加点,节假日不休息,确保整改工作进度。对疑难案件大队整改办组织重点攻坚,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有一案件当事人难到位,大队整治办派人连续三天利用早晚时段上门,蹲点守候,做好家属工作,确保了案件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到位。
三、加强协调,确保进程。
大队制订了整改“时间表”,整改时间要求具体到“日”:案件当事人在规定日期前到位,案卷材料在规定日期前移交检察机关,取保候审金按规定退还或进入规定帐户。7月30日前,大队所有取保候审案件全部按上述要求到位。为确保所有案件百分之百整改到位,大队加强与检察机关的协调,大队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采取电话联系、上门拜访各种形式多次进行协调,争取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加快审查办案进程,力争在8月12日前办理完毕。
2013
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