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山藏不住罪恶
——平江大队46小时侦破一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2013年6月18日12时28分,随着肇事后弃车逃逸、躲入山中近两天的嫌疑人许某某投案,平江“6·16”致2人死亡的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告破。
2013年6月16日13时50分,安徽省宿州市驾驶人许某某(男,48岁,持A2证)驾驶苏CLXXX号大货车,沿G106线由南往北行驶,在平江县城关镇北源村仙江路口,与龚某某(女,33岁,湖南省宜城市人)驾驶的电瓶车相撞,造成电瓶车驾驶人龚某某和乘坐人陈某某(龚某某之女,8岁)当场死亡。许某某在拨打110报警后,弃车逃离现场,躲入附近山中。
平江大队办案人员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走访,锁定了犯罪嫌疑对象,并报县公安局立为交通肇事案,对犯罪嫌疑人许某某批准拘留。但因当事人未到案,受害者亲属及当地群众群情激奋,有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趋势,引起地方党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平江大队一方面做好受害者亲属及群众的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在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中预付死者丧葬费,及时向受害者亲属及群众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稳定群众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另一方面加大追逃力度,力争将嫌疑人早日追逃到案。对嫌疑人进行网上追逃,通报相关单位协查。向安徽省嫌疑人所在地派出所、肇事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通报情况,并通过当地派出所与嫌疑人家属联系。6月18日上午9时,根据侦查信息掌握了许某某仍滞留在本县南江集镇后,大队专案人员迅速赶赴南江镇,与派出所、中队民警及当地部门单位安保人员组成四个搜捕小组,对集镇所有旅店、饭馆、超市、银行、车站等重点场所进行地毯式搜查。在强大的攻势之下,肇事者许某某主动拨打了平江大队追逃小组长吴江的电话,随后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