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兼程春运路忠诚奉献赤子情
——记平江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胜利春运工作事迹
李胜利,男,1970年1月6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中共党员,现任平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从警10年来,李胜利一直坚守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第一线,他以路为家,甘当马路天使,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业务能手;特别是在201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他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忠于职守,吃苦冲锋在前。他锐意创新,争取党政重视,构建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他以身作则、秉公执法、热忱为人民群众服务。带领中队民警圆满完成了春运交通安保任务,实现了“五个不发生,四个明显减少”的春运工作目标。
一、锐意创新,全力协调,构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李胜利所在的二中队,管辖范围有5个乡镇,境内有G106、S308两条主干道,主干道沿线的献钟、爽口、安定几个集镇,历年是春运最为拥堵的节点,G160和S308重叠的安定至县城路段,也是全县交通流量最大的路段,春运疏堵保畅和事故防控任务异常繁重,而中队正式民警只有3人。面对春运交通安全严峻形势,李胜利把创新春运道路交通管理机制、推进社会化管理作为重点,在春运开始前,他一一上门拜访辖区乡镇主管领导、重点村级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主动汇报,全力协调,得到了乡村与各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形成大春运工作合力。一是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各乡镇政府均成立了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春运工作会议,明确部门责任。加大投入,精心组织辖区交通疏导工作,安定、加义、三市等乡镇政府制订了易堵集镇交通分流预案,政府出资聘请交通协管员,负责集镇交通疏导工作。二是发挥派出所协管作用。春运前,中队组织了当地派出所交通专干业务培训,为派出所协管交通配齐了执法装备和法律文书,各派出所承担了辖区集镇和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轻微交通事故处理等工作,有效缓解了中队警力不足的矛盾。三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分别与运管、教育部门举办了客运驾驶人、校车驾驶人安全培训班。与派出所、交管、城管、农机部门联合开展集镇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四是发挥村组自治作用。依托村级道路交通安全组织和交通协管员、信息员队伍,开展春运交通宣传和交通劝导活动,维护村内文明交通秩序。
二、忠于职守,忘我奉献,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中队警力严重不足,作为中队长,他既负责辖区春运交通安全管理部署、安排工作,承担上下左右的协调沟通任务,同时,他又把自己作为中队民警的普通一员,在工作安排上从不挑肥拣瘦,勇挑重担,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冲锋吃苦在前。他老家在江苏,家中有70多岁的老母亲,他自2010年担任中队长以来,连续3年没有回老家过年。大年29和初一,他安排队里其他民警回家,自己在中队值班,整个春运期间,他没有歇过一天假。他忙于工作,春节物资准备、人情应酬等家务,他没有时间去做,全部交给了妻子。辖区发生堵路或交通事故,只要他在中队,他都要带队出征,一马当先,仅正月初四那天,他接处警14起,从清晨一直忙到晚上12点多才休息。整个春运期间,他加夜班28个,带头上路检查35天次,接处交通事故86起,交通疏堵45起次。“辛苦我一个,幸福千万家”,他以此为信念,带领民警忘我奉献,在春运交通流量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创造了辖区交通无严重堵塞、无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优异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称赞。
三、规范执法,热心为民,展现老区交警文明形象。
一方面,李胜利加强队伍管理,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在春运期间组织民警学习省总队“五条铁规”、省厅《关于严肃查处公安民警违反“五条禁令”案件的通知》精神,重温“五条禁令”等警纪警规,确保队伍不出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另一方面以身作则,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他能够顶住压力,排除人情干扰,为民警秉公办案、依法办案创造条件。不管工作有多忙,自己有多累,他一丝不苟,执法程序做到位,规范执法做到位,优质服务做到位。在执法和服务过程中,做到态度和蔼、耐心细致、不急不燥。正月初四,在郑州务工驾车回家过年的王某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初六就要返程,急得不得了,李胜利好言安抚,在双方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加班帮王某整理保险理赔资料,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事故调处和保险理赔办理及时到位,王某如期踏上了返程之路。规范执法和优质服务赢得了广大群众的高度赞誉,展现了老区交警文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