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班备勤制度
为加强值班备勤,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特订本制度。
一、大队领导、民警及司机实行周轮值制。
二、在工作日轮值大队领导须在大队值班,负责,日常督查、群众来访及投诉接待、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警力、车辆调度及其他值班工作,作好值班记录。值班民警服从轮值领导工作安排,按指令办事。
三、在双休日轮值大队领导、民警及司机须到大队值班室值班,遇到重特大事故和突发性事件,由值班领导负责指挥、调度警力、组织开展交通疏导,协助事故主管领导做好事故现场维护工作,并负责上情下达。
四、不轮值的民警备勤,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双休日、节假日出县须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五、所有民警、职工、协警须服从值班领导的指挥、调度,接到指令后迅速赶到指定地点,做到着装规范,行动迅速。
六、法定节假日值班备勤工作由大队办公室统一安排,双休日轮值领导、民警、司机、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请假。
七、周轮值时间指周一上午八点到下周一上午八点。
八、后勤管理部门须确保值班用车的需要,做到车况良好,油料充足。
二O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