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内设11个部门。
1、办公室。组织协调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大队机关文电、会务、督办、机要、档案、信访、信息上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应急管理、绩效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惩等工作,组织实施政治思想教育工作。
2、行装股。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财务管理与审计工作,编制经费计划、预算决算报告和会计报表;管理全县公安交管票据,审核报销大队经费支出;审查监督各中队经费收支,核发全县交通警察工资;负责基建帐务,装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3、法宣股。组织指导各中队深入村庄、社区、单位、学校、家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已有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媒体合作机制,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紧密配合大队中心工作任务,积极做好各项阶段性和临时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和新闻宣传工作。指导全县交警系统的法制工作,研究拟定交通管理工作有关制度,监督、检查交警系统执法情况;负责全县交警系统行政应诉、复议,承办大队行政应诉复议案件;组织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4、122中队。负责对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对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城关地区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基层中队依法处理交通事故,审核交通事故案件;拟定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对策措施,指导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交通事故多发和安全隐患点段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全县交通事故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负责交通事故处理技术指导和技术鉴定工作。
5、秩序股。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勤务、交通组织、交通违法行为现场查处等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组织、指导交通警卫和道路交通安保工作。组织、指导“畅通工程”和“平安畅通县”创建工作。负责公共停车场、交通影响评价、重点车辆通行证审批、占道施工审批等工作。
6、科技股。保障网络安全、通讯线路畅通,做好数据库维护管理及系统维护工作,做好非现场执法的各项工作,做好大队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和中心机房的维护保障工作。根据县城建重点工程及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修建计划,制定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方案,协调各乡镇职能部门投入设施建设资金;对已完工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组织验收;对已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维护。
7、车辆管理所。负责全县机动车注册、变更、转移、抵押、注销等登记;负责全县机动车档案管理和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交警中队车管业务工作;对报废回收企业进行监督。
8、驾驶人管理股。负责全县驾驶人考试、发证以及校车驾驶人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驾驶人(审)验、档案管理和基础数据统计工作;指导、检查和监督各交警中队驾管业务工作;对全县汽车驾驶人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指导、检查。
9、重点车辆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两客一危一校车”等重点车辆日常管理、校车标牌发放工作。
10、治超(农管)中队。负责全县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和货车超载整治工作,指导中队开展农管业务办理和货车超载整治。
11、基建办。负责大队及各中队营房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