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9/2021-1802932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2021-03-30 09:13:32.0
  • 公开日期:2021-03-3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1年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1-03-30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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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违法所在地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01

光辉诊所

该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李光辉单独为患者进行静脉输液;药品盐酸林可霉素注射液过期失效

平江县城关镇新城银河新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

平卫计医罚字【202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