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9/2020-1727722
  • 发布机构:县卫生健康局
  • 生成日期:2020-07-23 08:11:43.0
  • 公开日期:2020-07-23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平江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0年一季度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来源:县卫生健康局 2020-07-23 08:11
| | | |

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序号

被处罚单位(个人)

违法事实

违法所在地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书文号

01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

该院产科医生未按规定时间完善患者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填报错误。

平江县三阳乡甲山大道与东兴大道交界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平卫计医罚字【2020】002号

02

北门牙科

该诊所从业人员未取得口腔科相关资质,单独为患者进行口腔科诊疗操作;口腔器械灭菌已过有效期。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金华菜市场侧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平卫计医罚字【2020】003号

03

平江县乐客生鲜超市

无卫生许可证从事商场业服务。

平江县城关镇怀浦路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平卫计公罚字【2020】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