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盖章): 平江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序号 |
被处罚单位(个人) |
违法事实 |
违法所在地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01 |
平江县妇幼保健院 |
该院产科医生未按规定时间完善患者入院记录及首次病程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填报错误。 |
平江县三阳乡甲山大道与东兴大道交界处 |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
平卫计医罚字【2020】002号 |
02 |
北门牙科 |
该诊所从业人员未取得口腔科相关资质,单独为患者进行口腔科诊疗操作;口腔器械灭菌已过有效期。 |
平江县城关镇北街金华菜市场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
平卫计医罚字【2020】003号 |
03 |
平江县乐客生鲜超市 |
无卫生许可证从事商场业服务。 |
平江县城关镇怀浦路 |
《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
平卫计公罚字【202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