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平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属县卫计局二级机构,是政府举办、实施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指导的公益事业单位。担负着所辖区域内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中的六项疾病预防、控制、宣传、培训、科研、卫生监测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核定财政全额预算编制102人。中心现有在岗人员108人(其中:三性人员5人,待转正定级大学生5人),退休人员28人。计划免疫冷链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公务用车各一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预算总收入1930.2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796.51 万元,上年结转3.75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30万元。根据单位2015年工作的开展,非税收入项目分类如下:①、委托性服务收费—生物制品有偿服务850万元;②、其他缴入国库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体检与医技260万元; ③、卫生监测检验20万元。
预算总支出:1930.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6.26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605.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2.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7.72万元。)项目支出121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8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234万元。)
三、主要项目支出安排:
1、预算内安排重大公共卫生专项经费84万元,(其中:结核病防治配套5万元、扩大免疫规划15万元、二号病防治3万元、职业病防治2万元、慢性病防治3万元、地方病防治3万元、消除疟疾5万元、艾滋病防治28万元、世行还本付息5万元、重性精神和农村癫痫防治5万元、农村生活饮用水监测5万元、消除麻疹5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2016年作为审批项目在预算限额内实报实销。
2、非税收入执收收成本89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234万元作为国家基本建设(疾控综合楼建设)项目的专项配套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