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政务公开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总体布署,紧紧围绕有关卫生计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平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严格依法原则。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程序履行公开义务。
2.坚持全面真实原则。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并保证信息充分、真实有效。
3.坚持及时便民原则。按照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三、组织机构
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胡顺怡、李中元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监察室,具体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日常协调工作。
四、公开事项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2.推进政务服务公开
(1)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
(2)推进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1.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政策公开透明。
2.推进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健康教育、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做好医疗卫生计生领域信息公开。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加大重要事项和督查工作公开力度。
(2)深化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
3.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五)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1.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3.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六)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2.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政务公开涉及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必须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统筹起来研究部署,整体推进,形成综合效应。把政务公开列入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领导人负起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批制度。公开信息由各股室(协会)、卫生计生单位按要求提供公开信息内容,经分管领导把关、单位主要领导同意,才能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3.强化监督,做好考评。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常态督查机制,政务公开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政风评议和绩效评估内容,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评,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自评,对政务公开工作认真把关,不搞形式主义,发现不足,及时整改。
4.加强宣传,示范带动。要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使公众了解、熟悉、使用《条例》,特别要加强对通过政务公开推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典型事例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微博微信聚合平台的作用,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有序参与政务公开。
5.做好信息安全及保密管理工作。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机关各股室(协会)、卫计局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把关,认真履行经办、校对、审核及发布等各环节签署手续。任何信息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任何涉及国家安全和有保密要求的信息均不得发布。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