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站: 为配合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县城的创建活动,全面分解工作责任,落实创建任务,根据《平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平办〔2014〕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县工作大局,通过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进一步改变机关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对外形象,改善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平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创建任务及责任分解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确保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指标任务,确保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省、市考核标准。 责任部门:各股室 2、开展好网络志愿者服务活动。 建立志愿者网络注册队伍,有志愿者活动方案和“三关爱”(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活动内容。 责任人:凌 琼 3、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小组,3至5人,经常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相关责任人:组长:余志红 副组长:陈 丹 网络传播员:凌 琼 4、建立道德讲堂,评选推荐身边好人活动。 责任人:余 洋 谢春玲 5、开展“文明股室”评比活动。 责任人:喻意如 6、开展“幸福文明家庭”评比活动。每年评选5户。 责任人:李存章 7、设立文明创建宣传栏,遵德守礼提示牌。 责任人:余 洋 8、保持机关院内长年干净、整洁、卫生,达到净化、绿化、美观、有序化的目标。 责任人:全体机关干部职工 9、工作人员穿着大方,举止文雅,语言文明。 责任人:唐 江 刘杰雄 10、机关院内加栽10棵乡土高大乔木;开展屋顶垂直绿化;办公楼院内“断头树”更换成“全冠树”。 责任人:胡顺怡 喻意如 11、计生服务站文明创建、长年保洁。 责任人:李迈秋 何宽献 12、按要求安排人员到所包路段从事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人:刘杰雄 13、完成好文明办、创建办交办的工作任务。 责任人: 刘杰雄 余 洋 谢春玲 陈 丹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创建活动分成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中旬)。召开创建动员会,安排部署创建工作。组织学习《平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实施方案》(平办〔2014〕44号)、《平江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平办〔2014〕46号)文件,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提高对创建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二)重点推进阶段(4-7月)。根据创建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按要求做好规定动作,扎扎实实把活动方案落到实处,确保创建活动出实效。 (三)全面提高阶段(8-10月)。对照标准开展自查、自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确保文明县城创建各项任务按时如质完成。 四、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夏海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胡顺怡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站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日常工作,由刘杰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二)保障经费投入。创建全国文明县城是全县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切实保障创建工作所需工作经费。 (三)严格督促检查。各股、室、站要按创建工作要求,把任务落实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局创建办将定期对照责任目标,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集中进行讲评。
2015年4月15日
附件:1、机关卫生责任区安排 2、平江县创建全国文明县城督查考核细则(计生局) 机 关 卫 生 责 任 区 安 排 卫生责任区 责任股室(人) 传达室外面(左抵服务站主楼右角, 右至宣传栏右端,前至公路边沿) 办公室 传达室(含附属设施) 保 安 食 堂 工 友 院内所有空隙地 征收局 办公楼一楼 法规股、科技股 办公楼二楼 统计股、人事股 办公楼三楼 协 会、信访室 办公楼四楼 财务室、药具站 办公楼五楼 流管站 机关卫生要求: 1、各自的办公室(含外边过道)由本办工作人员自行打扫,所在的办公室须保持整洁,办公用品放置有序。 2、机关院内必须保持经常性的清洁卫生,不许乱扔果皮、纸屑及其它废弃物。按要求到各自卫生责任区进行大扫除,缺席者每次罚款20元,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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