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5-0918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5-08-1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5-08-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县卫生局内设机构

来源:卫生局 2015-08-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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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公室

主任:袁质斌  电话:0730-6287171  :传真0730-6289171,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车辆管理、本机关的国家资产和房产的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提案议案办理、政务公开、后勤服务、文明单位建设、机关安全等工作;协助局党委开展综合性调研活动。负责局党委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综合治理、信访、统战等工作。

2、政工人事股(加挂“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办公室” 牌子)

股长:苏东阳  电话  0730-6286909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卫生系统各单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拟订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考工作;负责本系统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等表彰对象的审核与推荐工作;协调对直属单位法定代表人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3、公共卫生管理股(加挂“卫生应急办公室” 牌子)

股长:王广泛  电话:0730-6263361

拟订并组织实施传染病、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组织实施国家计划免疫工作;组织开展救灾防病工作,防止和控制疾病的发生和疫情的蔓延;承担指导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工作;实施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发展规划;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临床用血质量、推广无偿献血活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负责对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负责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规划、制度、预案和措施;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组织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对重大灾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辐射事故等组织实施紧急医学救援;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4、医政股(加挂“中医药管理与科技保健股” 牌子)

股长:胡中平  电话:0730-6287086

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和服务等有关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执业标准和服务规范;指导医院药事、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院感染控制、医疗急救体系建设、临床实验室管理等有关工作;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管工作,建立医疗机构医疗质量评价和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服务、财务监督和评价等工作;建立健全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督制度,承担推进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医疗纠纷调解处理工作。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中医药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进行监督和业务指导;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审查、认可中医行业和中医人员、中药人员执业资格的相关工作;审批、核发中医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实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全县基本药物目录;负责中医医疗机构医疗广告审查;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科技发展规划和教育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中医药行业的各类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县中医行业统计信息工作。

拟订全县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协调重点医学科研攻关及医学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开展医疗卫生方面的技术推广和科学普及工作;承担医药卫生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培训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和毕业后医学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中央保健工作方针政策与规划的实施;承担县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和上级来平领导以及重要外宾的医疗服务工作;承担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5、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股(加挂“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股”牌子)

股长:孔望章     电话:0730-6667176  

贯彻国家基本药物政策与制度;拟订全县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政策措施;制定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政策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基层农村卫生与妇幼保健股)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社区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初级卫生组织的建设和城市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的改革;指导全县妇幼保健、儿童保健业务;依法对初级卫生保健和母婴保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规划财务股

股长:李豪   电话:0730-6289429

拟订全县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区域卫生规划工作;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资源配置,管理大型医用装备的配置;研究提出医疗服务价格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督检查;执行国家卫生装备管理办法和标准;组织落实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相关规范。负责全县卫生财务、卫生信息统计和年报汇总的管理;负责全县卫生专项经费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财务和直属单位的计划、财务、基建、国有资产等监督管理;协调国外贷款的利用;承担局机关人员社保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乡镇卫生院财务集中核算工作,对本行业学会实施业务指导。

7、政策法规与监督股(加挂“行政许可办公室”牌子)

股长:何强根  电话:0730-6292116

指导规范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公共场所、饮用水等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组织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起草地方性卫生法规、规章草案和卫生政策;负责对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根据授权,统一受理、承办和组织办理本单位(系统)所有行政许可、年检年审、行政服务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事项。负责本系统普法教育等工作。

8、监察室

负责人:李柯如  电话:0730-6263740

按章程设置,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局机关与直属单位的纪检、检察工作,依照党章规定和监察条例,实施党风、行政的监督管理,查处违规案件。

9、工会

负责人:吴喜珍   电话:0730-628753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会,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发挥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大职能;完成上级工会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基层工会的队伍建设,组织基层工会开展各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