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关于开展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卫医政医管处便函〔2023〕88号)要求,已完成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南江镇中心卫生院)二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自评工作(二级医院参照执行)。现向社会公开征询平江县第五人民医院(南江镇中心卫生院)是否存在违反前置要求的情况。征询时间为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征询期间接受举报,举报材料需要签署真实姓名及留下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举报联系方式:0730-6699195 县卫健局医政股
附件:湖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