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平江县档案局(馆)是在中共平江县委、平江县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全县档案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对全县档案工作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职能;负责接收和集中保管全县各级机关、团体和企业事业单位过去和现在的永久长期性保存的档案资料,并组织开展有价值档案的接收、征集、抢救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与安全;推进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平江县档案局成立于1984年,与1959年成立的县档案馆实行“局馆全一”合署办公。2012年,平江县档案馆被列入“国家中西部地区县级综合档案馆”建设项目,2015年元月新馆建成并投入使用,更名为“平江县国家档案馆”,仍与平江县档案局合署办公。平江县档案局(馆)位于平江大道与通平高速连接线交叉路口,占地20.11亩,建筑面积17676平方米;内设股室5个,二级机构1个,现有事业编制39人,实有在职人员35人,退休9人,经费为全额拨款独立核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57%。总支出4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16.57%。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82.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47万元,比上年增加15.63%。国防支出10万元,上年无国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9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4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482.62万元,比上年增加21.2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国防支出10万元,上年无国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9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48.48万元,比上年增加4.8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3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7%。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0.9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9.47万元,比上年增加20.83%。国防支出10万元,上年无国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比上年减少95.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8.75万元,上年无住房保障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48.48万元,比上年增加4.8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7.01万元,比上年增加21.62%。商品和服务支出68.53万元,比上年减少1.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94万元,比上年减少37.55%。项目支出132.14万元,比上年增加102.67%。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12.48万元,比上年增加72.5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8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10.86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万元,决算数为2.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9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2.9万元,公务接待20批次465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6年基本持平,平江县档案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本年支出2万元,比上年增加233.33%,基本支出2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平江县档案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8.53万元。比2016年减少23.4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58万元,其中:货物12万元;工程26万元;服务20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6.76万元,其中:货物10.86万元;工程26万元;服务1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国防支出(类):国防支出由直接国防支出和间接国防支出两部分组成。直接国防支出,是指国家预算中的国防支出,主要包括军事人员的经费与训练费、武器装备和军事活动器材的购置费、军事工程设施的建筑费、军事活动经费、军事科学研究与试验经费、军事院校教育经费等; 间接国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