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45号)以及《2013年平江县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为了公正安全搞好招聘面试工作,择优选拔优秀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1、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是按不同的专业成绩划分的,分别是:
2、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方可确定为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原则上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分数相同、名次并列人员,入围面试机会均等)。招聘职位无人通过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面试。
3、面试资格复核
请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人社局(人事)进行面试资格复核,通过复核后的考生才能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人社局(人事)进行面试复核的,将作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复核时间:8月12日—16日,地点:人事局事业管理股(四楼)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于8月19日以后在平江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人社部门不再以任何形式通知。
三、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事业单位工作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面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四、总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相应比例合成,并公示7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请考生保存好笔试准考证,入围面试的考生将凭笔试准考证进行面试复核和进入面试考点,笔试准考证如有遗失或损坏的,请于面试复核时间内到人社局(人事)重新办理。
六、咨询电话
人社局(人事)事业管理股 0730-6292370
平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
201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