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5346/2021-1800499
  • 发布机构:天岳街道
  • 生成日期:2021-03-19 15:05:42.0
  • 公开日期:2021-03-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天岳街道办事处2021年信息公开指南

来源:天岳街道办事处 2021-03-19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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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要是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具体包括《条例》第二十条所列各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在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公开。同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发放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并积极运用政务新媒体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平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平江县天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提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提出申请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将代为填写。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平江县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按要求详细填写有关申请事项后,通过网上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请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及时将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复印件邮寄到平江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本机关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公开责任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4、处理期限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予以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三、不予公开的内容

(一)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二)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三)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四)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除外)。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平江县天岳街道办事处办公室

办公地址:平江县百花台东路(县档案馆侧)

邮政编码:414500

联系电话:0730-6301688;

电子邮箱:157330746@qq.com

受理时间(工作日):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