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我中心已初步审定对下列申请单位补发土地使用产权证,现进行遗失补发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01 -15)以内,如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者,须在公告期限内凭有关证明材料向我中心提出书面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中心将依法为其补发不动产权证,原土地使用产权证同时注销作废。
土地使用权利人:三墩乡人民政府
土地使用权面积:1353㎡
不动产权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权属性质:国有划拨
用途:机关团体
坐落:三墩乡秦坊村六组
原不动产权证号:湘(2023)平江县不动产权第0024014号
异议资料送达地址:平江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权登记中心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