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建党九十二周年
纪念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
今年“七·一”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纪念日。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回顾党的光辉历程,讴歌党的丰功伟绩,弘扬党的优良传统,激励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历史使命,努力创先争优,在实现中国梦,加快三墩又好又快发展的实践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开展纪念建党92周年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广播、专栏、标语等多种形式,采取学习、座谈、走访、慰问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的知识,了解党的历史,以十八大精神等党的理论,提高对党的认识,坚定对党的信念,增强党员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各党支部要按照要求,认真开好组织生活会。会前,要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活动,确定会议主题;会上,支部书记要代表支部进行述职,全体党员要结合年初公开承诺,就个人工作情况进行述职汇报,深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和群众测评,确定优秀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初步人选,并上报乡党委审核把关。各办村党员干部要到联系村,进行指导,落实有关工作任务,解决一批群众热切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增强创先争优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三、积极慎重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控制发展数量和质量,做到按计划安排不超额、不降标,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在多年未发展党员的农村党支部要重点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四制,即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一律不能发展入党。
四、精心组织纪念与表彰活动。各党支部要认真搞好本单位的纪念活动,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将县印制的新党员证发放至党员手中。要认真选树、大力宣传好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党员群众学先进、赶先进。纪念活动要本着“隆重、热烈、节俭”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激发党员热情,为三墩和谐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201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