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湖南省平江县三墩乡政府位于湖南北部,,乡域面积117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总人口3.5万元,总耕地面积3万亩。三墩乡政府按照“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指导思想调整发展思路,大力推进规范化财政所,成为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有服务民生发展的生力军。
列入乡级预算管理的部门有政府机关、计育、财政、农技、建管、水管、民政、畜牧、林业等部门,同时还担负着抚恤社救、计划生育、乡村道路、水利及村级补助等经费的核算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转移支付等经费的监督使用。
列入乡级预算管理的年末在职人数为63人,其中:政府机关24人、财政9人、计育7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人、林业6人、畜牧1人、建管2人、水管1、民政7人;年末退休人数共17人。其退休费由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保办管理,人员和经费均未列入本次部门决算统计。
二、本年度收支情况
(1)收入部分:1889.46万元
1、上级补助收入:2017年县财政预算我乡的年初经费559.12万元。其中政府机关、财政、广播、农技、畜牧、农机、计生等部门在编人员经费551.76万,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支出7.36万元。
2、其它收入:1330.34万元,其中上级争资1130.34万元,土地拍卖收入200万元。
(2)支出部分:1889.46万元
1、基本支出类465.96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在岗、在编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补贴。
商品服务支出:根据乡镇大小划分,我乡属二类乡镇。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它商品服务支出等“款”经科目作为一般商品服务支出项目。
2、项目支出类1330.34万元
⑴人员经费补差:总计65万元。其中:绩效工资补差9.94万元;住房公积金31.58万元;计生办奖金1.7万元;医保6万元;三支一扶及外派人员工资补助等22.23万元。
⑵干部年度目标考核56.8万元;下乡补贴12.78万元;共计69.58万元。
⑶归还借款447.59万元,支付利息55.25万元。共计502.84万元。
⑷办村经费16.2万元。
⑸食堂费用35.3万元。
⑹公安经费8万元。
⑺计生经费21万元。
⑻环卫经费68.02万元。
⑼扶贫经费65万元。
⑽集镇棚户改造150万元。
⑾便民服务中心建设150万元。
⑿集镇升级改造50万元。
⒀办公楼维修40万元。
⒁其他工作经费及专项支出89.4万元。
2017年财政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一定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乡人大的监督支付下,与各部门站所密切配合,更新理财观念,创新工作举措,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