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114/2026-2368797
  • 发布机构:大洲乡
  • 生成日期:2026-03-26 09:04:52.0
  • 公开日期:2026-03-26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大洲乡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来源:大洲乡 2026-03-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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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清明节是群众祭祀扫墓、踏青出游的高峰期,也是森林火灾的高发、易发关键期。当前,气温逐步回升,加之农事用火、祭祀用火行为集中增加,森林防灭火形势日趋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防火责任

  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进一步压实责任,各村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督查。各村要重新梳理和建立儿童、“五类人员”和70岁以上老人名单台账,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对重点对象上门宣传,明确监护人责任,落实管控措施。

  二、强化源头管控,严控野外用火行为

  要坚持“防”字当头,将火源管控作为重中之重。即日起至清明期间禁止烧荒、烧香烧纸、焚烧秸秆、焚烧垃圾、野炊烧烤、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全乡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因开展病虫害防治、造林抚育、工程建设等工作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审批,经乡林业站审核和县林业局同意,并在县森防指报备后,再行实施。

  三、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防火氛围

  要充分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横幅、流动宣传车、微信群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安全用火知识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组织一次屋场会,发动党员、组长、护林员开展一次“敲门行动”,向村民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要组织护林员与所有村民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承诺书,要在林区、墓区入口等重点部位、关键地段设置防火检查站和警示牌,确保宣传到村、到户、到人,切实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火意识和自律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群防群治良好氛围。

  四、加强应急准备,提升早期处置能力

  各村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对现有的扑火物资、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性能完好、数量充足,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乡应急队、乡扑火队、村半专业扑火队在清明期间要保持在岗在位,扑火队花名册要真实,同时各村要组织村级扑火队开展一次森林防灭火应急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火情,能够快速集结、科学扑救,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五、严格值班值守,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制定值班备勤表,值班人员按照值班表做好森林防灭火巡查和值守,做好值班记录。要严格落实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火情,必须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灭火值班室(0730-6760078)、乡林长办报告,并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早期处置,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对因报告不及时、处置不力导致火情蔓延扩大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大洲乡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