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书记:周阳波
责任范围:对全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乡党委、政府班子党风廉政负重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l、负责研究部署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乡党委领导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对违规问题及时向县委报告,安排乡纪委进行调查核实,发现问题一律不姑息迁就,严格教育、管理和监督各支部领导班子。
3、负责对反腐败中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
党委副书记、乡长:杜军
责任范围:对乡政府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责任内容:
1、负责部署行政监督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的研究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
2、负责乡政府领导班子及其他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廉洁自律的教育与监督。
3、切实抓好治理经济环境工作。
4、负责监督检查全乡经济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人大主席:彭建国
责任范围:对乡人大主席团、教育、部门、老龄、科协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人大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抓好分管工作单位的监督约束机制建设,并组织实施。
3、切实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对“三农”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和处理。
政协联络办主任、副乡长:喻广平
责任内容:对乡政协、计划生育、城建开发、国土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政协、计划生育、城建开发、国土工作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
2、对政协、计划生育、城建开发、国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
3、抓好政协、计划生育、城建开发、国土线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政协、计划生育、城建开发、国土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
4、对计划生育、卫生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防止贪污、挪用专款资金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党委委员:黄恒湘
责任范围:对政法、组织、人事、宣传、机关、办公室、青年、妇女、工会、招商引资、农电、工业企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参与乡党委政府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参加责任范围内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3、重点抓好权力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的违反廉政准则的问题。
纪委书记:陈麒麟
责任范围:对纪检、监察、民政、武装、残联、移民、工作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提出全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
2、组织部署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案件查处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工作,牵头组织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工作责任审计。
3、参与乡党委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参加责任范围内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
4、抓好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自身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
5、参加责任范围内领导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帮助指导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
副乡长:杨登武
责任范围:对林业、水务、畜牧、新农保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林业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抓好林业队伍建设,对乱砍滥伐的人和事决不姑息迁就,加强防火意识。
2、对主管的林业、水务、畜牧、新农保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负责,对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防止贪污、挪用专款资金等腐败问题的发生。
人大副主席:童曲明
责任范围:对农业、扶贫、信访、经管、统计、交通、卫生、科技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农业、扶贫、信访、经管、统计、交通、卫生、科技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队伍建设,预防和制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2、对主管的农业、扶贫、信访、经管、统计、交通、卫生、科技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负责
乡长助理:肖可桃
责任范围:对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环保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负责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环保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开展。
2、对主管的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文化、旅游、环保工作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负责,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