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板江乡新集镇开发建设的需要,乡人民政府决定对开发建设范围内的田、土、林地进行征收(清单附后)。为确保全面完成征收任务,保障群众利益,请相关村组群众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确保在 年 月 日前腾地,处理青苗。逾期未处理视同放弃。
特此公告!
板江乡人民政府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