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5562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8-05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8-05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板江乡 2014-08-0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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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部署和有关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动员全乡广大家庭积极参与“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稳定,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推进我乡争创平安乡镇。现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各村、各部门的协调作用,以提高家庭成员的法律意识,消除家庭暴力,减少家庭犯罪为重点,以创建健康、文明、祥和的家庭为目标,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 创建标准
    创建活动以家庭为主体,以单位为依托,主要在各村、各部门推进,具体创建标准如下:
     一、做到“八个无”

    1、无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无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2、无邻里纠纷。与邻里之间无争吵、无谩骂羞辱、无殴打伤害;

    3、无吸食毒品。家庭成员无种、制、吸毒人员;

    4、无家庭成员参与卖淫、嫖娼行为;

    5、无非法宗教信仰活动。家庭成员中无练习“法轮功”等邪教的人员;

    6、无赌博。家庭成员中无人参与赌博,不为赌博提供场所;

    7、无传销行为。家庭成员中无人参加各种传销活动;

    8、无违法犯罪。家庭成员法制意识较强,无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

二、做到“一个好”

安全防范意识好

    三、实施步骤

    “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从2013年7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2014年7月20日—8月10日)。主要是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各村、各部门要根据乡制定的实施方案,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符合实际、切实的可行的操作方案。

2、第二阶段(2014年8月11日—2014年9月15日)。主要是广泛宣传发动,深化平安创建活动,形成特色打造品牌。各村、各部门要利用多种场合、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平安家庭”活动深入人心。

3、第三阶段(2014年9月16日—2014年9月30日)。主要是评议公示、挂牌表彰、全面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四、具体要求

  • 加强领导,形成合力

    为切实加强对“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乡成立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周阳波同志任组长,杜军、彭建国、黄恒湘同志任副组长,肖可桃、刘愿辉、何尧勇、刘珍奇、童江伟、欧阳光辉、张以中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综治办,由肖可桃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平安家庭”创建的指导管理工作。各村、各部门应成立机构,负责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工作。

(二)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1、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注意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家庭特点和需求,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2、加强平安建设和普法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家庭成员认真学法守法,依法行使公民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3、要在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上下功夫,坚决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努力倡导家庭成员之间理解信任、关心爱护,邻里之间互相帮助、和睦团结。要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下功夫,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各种家庭、社会矛盾,努力防控和杜绝家庭不安全隐患。加强对一些吸毒人员、服刑在教人员的子女、有不良行为的闲散青少年、流浪儿童以及流动人口子女的教育救助工作,强化家庭监护人责任,减少辍学学生的数量,并做好帮教对象的转化工作。加强对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助教育,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三)丰富载体,广泛动员

1、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各村、各部门充分利用各种会议、广播、宣传单、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宣传创建“平安家庭”的重要意义,调动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发动,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要通过集中宣传与入户宣传相结合、推出各具特色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标语、口号等方式,将创建活动具体化、形象化、通俗化,使家庭成员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自觉认同“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2、丰富内容,确保实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如:法律知识宣传,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广场健身文艺演出等活动。创建活动要因地制宜,结合各村、各部门实际,努力实现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确保“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3、拓宽创建领域。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与争创综治先进单位、文明单位、五好文明家庭、与做好信访工作结合起来,落实职责任务,将创建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使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有成效。

    (四)程序公开,动态管理

    为保证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提质增效,对“平安家庭”户实行“一年一创评、一年一复核、次年一升级”的动态管理。

    1、动态管理流程图:

    推荐——审核——命名——复核(若不达标则取消,取消后重新申请)——升级——管理

    2、具体程序:

    推荐——由各村民小组对照创建标准初步筛选后,将符合条件的家庭名单推荐给村民委员会,经村民委员会初步审议后,再对审议通过的家庭情况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审核——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申报的家庭情况进行审查。

    命名——经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审定符合授牌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党委、政府对达标者授予“平安家庭”户称号,并挂牌表彰。

    复核——从挂牌日起一年内,由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对已挂牌授予的“平安家庭”户进行复查审核,若发生符合取消情形的“平安家庭”户,应立即取消称号并摘牌。

    升级——对已创评满一年的“平安家庭户”经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复核达标后,将升级命名并挂牌为“平安家庭示范户”。

    管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建立“平安家庭”档案,档案包括:推荐名单、命名登记、复核情况、撤消“平安家庭”称号等情况。

    取消——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取消“平安家庭”称号:

    1、家庭暴力或家庭不和睦,影响较大的;

    2、邻里纠纷;

    3、参与非法组织活动;

    4、涉黄、涉赌、涉毒;

    5、违法犯罪。

(五)推广典型,示范带动

1、选树典型,示范带动。在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中,要发现和培养、树立“平安家庭”,起到示范带动及推广作用。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橱窗等大力宣传典型事迹,将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最终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会和谐稳定。

2、在创评“平安家庭”户的同时,由乡上评选出一定比例的示范村。由乡上对“平安家庭”和创建活动示范村进行命名、挂牌、表彰,并根据实际予以奖励。通过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全乡所有家庭、村参与平安创建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活动的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