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4-15530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4-02-10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4-02-10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板江乡2014年度机关管理制度

来源:板江乡 2014-02-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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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机关管理,全面改进机关干部作风,树立政府机关形象,建立勤政、廉洁、节俭、高效、团结的机关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有章理事、按章办事,根据党委研究意见,特制定如下机关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上班后必须先到办公室处理好日常事务,方可外出工作。成立督查组,由黄恒湘、陈露、黄洋等同志组成,黄洋同志任组长,对全乡日常工作进行不定期督查。上班时间不准在办公室打牌、下棋、大声喧哗、上网游戏。

2、坚持上班考勤制。每日上午上班时间前必须到党政办指纹签到。如遇下村、到县办事或其它工作情况,须致电办公室,办公室及时登记出勤情况,每月通报一次。正常工作日晚间干部按要求必须在住宿,确需离开的,必须向主要负责人请假。

3、请、销假。有事离岗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天以内,班子成员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意,一般干部须经分管负责人批准。请假超过一天的应书面报告,经主要负责同志签字批准后,交党政办备查,方可离岗,否则以缺勤处理。因公去外工作必须按管理层次提前汇报,征得同意后方可离。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履行请假汇报手续的,除外出费用自理外,按缺勤处理,分月通报,一年总评,纳入岗制考评范畴。

4、会议制度。本着压缩、精简会议的原则,提倡少开会、开短会、多事一会,统筹兼顾,严肃会风。会议实行点名制,机关干部缺会、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缺勤处理。召开村级和直单位负责人会议,需征得主要负责人同意。部门业务会议需经分管负责人批准。会务一律由党政办统一安排。

、接待制度

本着接待热情、节俭从简的原则。接待只限于上级单位和兄弟乡镇来人,严格控制招待标准,实行对口陪客。

1、用烟方面来客不发整包香烟。

2、用酒方面来客招待,原则上一律使用本地白酒。食堂用酒由党政办统一购置,专人保管

3、来招待:经分管负责人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来客一律在食堂用餐。特殊情况确需在饭店安排的,须经乡长同意,报党政办登记,由党政办统一安排,节假日一律不准在饭店安排。未经办公室安排的,一律不予签字报销。来客招待标准如下:

(1)实行对口陪客,以不超过20元/人为标准,每桌不得超过160元;

(2)特殊情况须在乡外招待的,必须经乡长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用车制度

1、机关公务用车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车。

2、赴县开会、办事、下村等,原则上不租用车辆,特殊情况确需要租车时,一律报请乡长同意,填写派车,由党政办加盖后勤章后,进行统一安排计划生育用车由分管负责人统一安排,从严控制。先用车后报告的,一律不予批准。

3、租车一律凭派车单出车,限定车费标准。具体标准如下:

1)交通补助方面:① 班子成员、财政所长按每月500元/人进行补助;② 各站、所长,外加何尧勇同志按每月200元/人进行补助;已享受交通补助的人员,不得再要求进行派车或报销开会补助,特殊情况确需派车的,一律报请乡长同意,由党政办统一安排;③ 一般干部根据会议次数实行实报实销,赴县开会按照80元/趟进行补助。

(2)租车费用标准:① 板江乡至南江镇:50元/趟;② 板江乡至平江县城:260元/趟;③ 南江镇至平江县城:160元/趟;④ 板江乡至岳阳市:400元/趟;⑤ 板江乡至长沙市:600元/趟;⑥ 板江乡至其他乡镇及长途用车按具体里程,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3)下村租车费用标准:① 按趟计算,至过塅、郊阳、南源、黄泥、双家、黄龙、流江等村100元/趟,其余村50元/趟;② 按天计算,半天100元,一天200元;③ 会议活动,计生突击,森林火灾、突发事件、政策宣传等需要用车的按实际运费报销。

(4) 用车单存根当月存档,月底凭发票、用车单和存根核批,逾月不予批报。每月公布各分管负责人及工作线包车数字。   

、公物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置,不准私自购买。办公用具不得占为私有。对添置大件办公用具,必须先申报,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报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再购置,记载入固定资产清册,否则不予报销。

2、用电:所有工作人员均需按照“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的原则,做到人走电断,切实保证用电正常,用电安全。

3、办公电话:只用于联系工作,禁止机关外人员使用办公电话党政办、财政所固定电话费用实行200元/月包干,其他各办、站所固定电话费用,实行100元/月包干,超出部分由各办、站所负责人承担。

五、机关维修制度

1、所有需维修事项,必须报党政办登记,由党政办统一安排人员进行维修;

2、对所有维修事项,党政办必须派人进行现场查看确认;

3、党政办必须确定固定的维修人员以及核算维修经费,根据市场报价进行定价。维修后,将经费当即清算,当即签字;

、文书材料打印制度

1、党委、政府文件从拟草、修改、签发到打印、发送、归档都要符合公文处理要求,必须分别经书记、乡长签发,杜绝乱发、滥发文件现象。

2、印章:党委、政府印章统一办公室保管,一切需要盖章的文件、报告或其它证明,一律需主管领导先签字或口头同意后,办公室方可盖章。

3、机关打印政府文件、材料必须经党政办主任审核党委政府文件、材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审核,办公室具体办理

4、呈送领导批阅的公文,党政办应按公文内容缓急要求,急件急送,速送速批。对于传阅文件,负责同志非特殊情况当日阅批,交办公室收档。

5、在外制作大型宣传牌、打印宣传资料,必须由财政所介入,协助办公室进行操作。要确定专店制作,明确价格,确保与市场价保持一致。

、食堂管理制度

1、机关食堂采取承包制,设两人工资,1000元/月/人。

2、食堂工作人员应负责机关大院、机关大楼走廊,综合楼三、四楼大会议室卫生,同时负责机关大门落锁、机关防火和用水用电安全等工作。

3、干部就餐实行报餐制,按6元/餐执行(财政补贴4元/餐,个人出2元/餐)。

4、来客用餐及会议用餐一律报党政办,由党政办按标准开出派餐单并核定菜单、菜价,每月按时兑帐,报销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布。客餐标准原则上定为120元/桌、160元/桌、200元/桌三类。

5、机关食堂原则上禁止办理私人招待事务。

6、机关食堂采取承包制,乡政府不负责食堂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7、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正常上班,严格执行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假日期间,至少有一人上班,并做到食堂清洁卫生,接待热情。

、岗位值班制度

1、坚持岗位值班制度。各站所办公室每天不少于2人,实行轮流值班,值班人员每天上班提前到办公室,下班推迟半小时,以方便群众办事和来访,提高办事效率。

2、各办要加强夜间安全防范意识,保证机关安全,下班后要注意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好防火防盗。

3、实行值班制。星期日、节假日在编在岗及办公室人员参加值班,负责人领班,领班人调整须经主要负责人同意。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人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值班一律实行签到制,星期日值班补助30元/天,夜晚值班补助10元/晚,法定假日值班每天40元/天,按季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