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板江乡新集镇开发建设的需要,乡人民政府决定对开发建设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征迁(名单附后)。为顺利全面完成征迁任务,确保群众利益,请相关群众迅速行动,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并保障在 年 月 日前迁移坟墓,逾期未迁移坟墓视为无主坟,视同放弃,将由乡人民政府统一迁移。
特此公告!
板江乡人民政府
二〇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