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和执行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向乡镇人大报告财政决算;管理和监督乡镇各项财政收支。
3、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建立惠农资金补助对象管理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两卡两折”发放机制。
4、负责对各类专项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5、负责管理乡镇政府非税收入。
6、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
7、执行会计集中核算,落实“乡财县管、村帐乡监”等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规定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8、负责本乡镇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关工作。
10、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平江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8年乡镇财政预算的通知》(平财乡[2018]3号)文和全县乡镇财政工作会议要求,为落实好乡镇财政预算编制,我乡根据部门站所实际情况分组织机构进行财政预算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分配的组织机构为:机关、财政、社保、计育、建管、农技、林业、水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机关 2、财政 3、社保 4、计育 5、建管 6、农技 7、林业 8、水务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村级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机关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各项专项经费。由于今年我乡有3个出列村,且今年我乡也是整体脱贫,各项开支将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91万元,其他收入154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8.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01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7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8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39,农林水支出275.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8.3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9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98.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12.6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村级专项补助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64.91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06万元,上升10.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3.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是自主压缩三公经费。
3、 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板江乡没有重点项目常年预算,由于今年是我乡脱贫攻坚的重要年度,我乡计划增加预算1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重点项目。
4、其他
2018年,我乡无车辆及大型设备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的情况。今年,由于我乡无新增重大项目,所以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没有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