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机关各部门、镇直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校、各企业:
为深入开展“为民务实转作风,勤廉办事树形象”作风建设主体活动,推进“群众工作十个一”规定落实,切实转变公职人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切实关心解决特困户、重度病残户、特困学生存在的困难与问题,镇党委、政府决定,号召全镇公职人员及镇直各部门单位、各中小学校、各企业集中开展“访贫问苦,帮困解难”活动。让困难和弱势群体更多地感受社会温暖,树立信心,为建设和谐三市、幸福三市作贡献,树榜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围绕全年工作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着力解决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营造解难帮困的社会氛围。
二、帮扶对象及帮扶方式
(一)帮扶对象:重度残疾家庭;重症病人家庭;困难学生家庭;重点低保家庭。
(二)帮扶方式。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的帮扶方式,办村干部和部门单位帮扶所联村的困难户,未办村干部和部门单位公职人员、学校教师、企业可自由选择帮扶对象或由党委政府安排帮扶对象,通过入户走访、心理疏导、精神支持、物质资助等方式,为帮扶对象缓解困难,帮助树立信心,送上温暖关爱。
三、帮扶人员组成及职责
1、帮扶人员由全体机关干部职工、镇直各部门和职工、中小学校和教师、各企业组成。
2、帮扶人员要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提高农户政策解读能力;深入帮扶对象开展调查研究,帮助困难群众解决日常生活、就医、就学、就业等问题;不定期向党政综合办公室汇报帮扶对象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开展调查核实(3月19日—3月26日)
接到动员后,各单位组织公职人员及时下村,与支村两委衔接,走访落实帮扶对象。
(二)组建帮扶对子(3月27日—3月31日)
帮扶人员与所联系的村(居)协商确定结对帮扶对象后,将结对名单(见附表1)于3月31日前报至党政综合办,由党政综合办在3月31日进行统一公示。
(三)落实帮扶措施(4月1日—12月31日)
1、有针对性地采取帮扶措施,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各单位每年资助资金不低于1000元,个人不低于200元,鼓励有条件的人员给予结对帮扶对象额外的经济或物质资助。结对人员每年不少于3次走访结对帮扶对象。
2、帮扶人员要做好困难群众帮扶成果汇总工作,并将汇总情况(见附表2)于6月底和11月底分两次报到党政综合办。对帮扶认真负责,效果好,群众反映好的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是加强公职人员队伍作风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推进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载体。各帮扶人员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做好各项工作。
2、结对帮扶人员要加强与结对帮扶对象的联系,了解掌握帮扶对象的日常生产、生活状况,要求经常上户走访,了解帮扶对象思想动态,帮助帮扶对象从思想上树立信心,走出困境。
3、积极向帮扶对象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为困难农户带去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党政综合办要及时掌握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宣传帮扶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帮助困难农户的良好氛围,确保这项活动取得实效。
201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