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3-15179
  • 发布机构:平江县政府
  • 生成日期:2013-05-21 00:00:00.0
  • 公开日期:2013-05-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关于印发《三市镇环境卫生春季集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市镇 2013-05-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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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环境卫生水平,为广大干部群众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家园,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三市镇环境卫生春季集中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三市镇环境卫生春季集中活动实施方案

 

为彻底清理春节以来遗留的垃圾,整治环境卫生反弹现象,巩固我镇环境卫生整治成果。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所有村(居)委会、镇直、县驻镇各部门、厂矿企业、学校及商铺。

二、整治时间和参与人员

整治时间:201333日—315

参与人员:全体镇村干部、各村党员组长、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社会志愿者,各单位不少于20人。

三、整治目标要求

1、主干道路(含村道)(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爽三公路、平三公路、S308线可视范围内无垃圾;村级主干道可视范围内无成堆成片垃圾;其他道路两侧无成堆或成片垃圾。

2、集镇(三市集镇责任人:钟火力、辜子恒、曹益芳;下沙集镇责任人:李均祥、毛守春、陈卫民)。主次街道无积存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乱搭,无坑洼积水,有密闭垃圾收集设施;农贸市场管理规范,无占道经营,无积存暴露垃圾,沟渠畅通,厕所卫生;交通秩序好,车辆定点停放,交通沿线无摆摊设点;溪河两岸卫生,溪河无漂浮垃圾污物,两岸无积存暴露垃圾。

3、部门、学校(责任人:各部门、学校负责人)。部门、学校辖区内及进出口路段环境整洁,无成堆成片垃圾,无占道阻碍交通。

4、厂矿企业(责任人:各企业老板)。厂矿企业辖区内及进出口路段环境整洁,无成堆成片垃圾,无占道阻碍交通。

5、村级卫生(农户、屋场、池塘)(责任人:各村支书、主任)。村容整洁,道路平整无坑洼,田边无垃圾、粪便,无敞口露天粪池及臭水沟渠,河溪、水库、水塘、无垃圾污物漂浮,水边岸边无倾倒丢弃垃圾。农户房前屋后无垃圾杂物,柴草、生产生活用具摆放整齐,排水沟畅通无臭,厕所卫生,无露天粪坑。集中居住屋场公共区域、道路清洁,无成堆成片垃圾,无成堆成片建筑垃圾。

四、工作步骤

1、成立领导机构。镇成立集中活动领导小组,镇长熊昭明任组长,毛日明、陈仁义、陈卫民、刘奇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仁义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并于35日前将领导小组名单报镇环保办。

2、宣传发动阶段(33日—36日)。各村、各单位召开相关会议进行宣传发动。一是召开村委会议,研究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二是召开党员、组长会议,动员党员、组长积极参与。三是召开村(居)民会议,动员其配合整治活动搞好环境卫生。35日前各村、各部门将集中活动工作方案报送至镇环保办。

3、集中整治阶段(35日—315日)。各村(居)动员全体党员、组长和社会志愿者、入党积极分子,各学校、部门、企事业单位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对辖区所属范围进行一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并按整治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4、集中整治结束后,迅速完善长效保洁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五、考核办法

本次集中活动按活动要求制定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分三个层面考核。

1、村级从环境整治专项转移支付中提取1000元进行考核,达到合格的奖励1000元,不合格的扣除专项经费1000元。被评为优秀村的对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每人奖励100元;基本合格村按得分考核。

2、联村干部从干部考核方案中拿出30分,津补贴中提取200元为考核经费,用于这次集中活动考核与所联村或单位同步考核。优秀村的计满分,并奖励100元;合格村的奖励50元,基本合格按得分考核,不合格村全额扣除考核经费和考核分值。

3、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考核结果计入单位一把手个人履职情况综合考评和年度考评,结合县、镇两级人大进行述职考评,并将结果通报上级主管单位。

4、本次活动考核由集中活动领导小组组织。分活动督查和检查验收两个阶段进行。

六、结果运用

1、本次活动检查考核结果除按方案执行奖罚外,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内容。

2、活动结束后,公布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