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寿山镇北山村老党员、穗芝康食品厂负责人刘要生,在三轮车侧翻起火的危急时刻,牢记党员使命、不顾个人安危,成功解救两名被困人员,用行动诠释党员担当,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2026年3月11日上午,一辆载有3人的三轮车从伍市镇驶往福寿山镇,途经安定镇永兴桥附近时侧翻起火,浓烟滚滚、火势迅猛。车辆侧翻后仅一侧车门可开启,且被火势封锁。
途经此处的刘要生目睹险情后,立即从自身车辆取出灭火器扑救,直至用尽仍未控制火势。他当机立断优先救人,同时拨打119、110、120求助。
刘要生先从可开启车门处救出两名被困人员,经询问得知车内还有第三名被困人员。因车辆侧翻,第三名被困人员处于靠里位置,且现场浓烟密布无法发现其具体方位,他当即搬起路边石块砸向前窗,试图开辟通道救援第三人,在熊熊烈火中奋不顾身,直至手部被烫伤、火势吞噬车辆,才被迫撤离。
随后,应急、公安及医护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火情、救治伤者,刘要生手部烫伤经现场处置后已无大碍。
面对镇村干部慰问,刘要生表示:“当时只想着救人,换成任何人都会帮忙,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其平凡之举彰显了党员的初心使命。
见义勇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刘要生的事迹为全镇树立了榜样。下一步,福寿山镇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化见义勇为宣传,挖掘先进典型,传递正能量,引导群众践行见义勇为精神,为建设平安文明福寿山凝聚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