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和乡村善治工作走深走实,选树好榜样、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努力形成“弘扬最美、学习最美、争当最美”的社会新风尚。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文明我先行·美在福寿山”为主题的第二届最美系列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内容及标准要求
最美家庭
1.名额:不超过30户。
2.范围:在全镇范围内评选。
3.标准要求:①爱国守法、思想品德好;②家风淳朴,家庭教育好;③家庭和睦,尊老爱幼好;④邻里和谐,群众评价好;⑤移风易俗,文明新风好;⑥勤俭持家,环境保护好;⑦遵德守礼,热心公益好;⑧原则上第一届最美家庭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婆婆(或最美媳妇)
1.名额:不超过10名。
2.范围:在全镇范围内评选。
3.标准要求:①婆媳关系融洽,家庭生活和谐,邻里关系和睦;②教育、支持家庭成员勤奋学习、认真工作;③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关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④勤俭持家、尊老爱幼,能正确处理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遇事能协商,妥善解决;⑤原则上第一届最美婆婆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公民
1.名额:不超过10名。
2.范围:在全镇范围内评选。
3.标准要求:①见义勇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②助人为乐。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③拾金不昧。有拾金不昧典型事迹,主动归还物品,得到失物者的高度评价;④诚实守信。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⑤原则上第一届最美公民、最美志愿者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创业者
1.名额:不超过10名。
2.范围:在全镇范围内评选。
3.标准要求:①有勤劳勇敢、自强不息、艰苦奋斗的创业精神和典型事迹;②依法依规,诚信经营;③在带头致富、发展产业、热心公益等方面有突出贡献;④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公众形象;⑤原则上第一届最美创业者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乡村教师
1.名额:不超过5名。
2.范围:在全镇各中小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中评选,由学区推荐,镇党委审定。
3.标准要求:①在本镇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②为人师表,品德高尚;③爱岗敬业、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业绩突出,在学生和家长中有良好的口碑;④原则上第一届最美乡村教师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乡村医生
1.名额:不超过5名。
2.范围:在全镇医疗卫生机构(含村级卫生室)从事医卫工作人员中评选,由镇卫生院推荐,镇党委审定。
3.标准要求:①在本镇从事医卫工作5年以上;②热爱本职工作,扎根农村基层,热情服务群众,具有奉献精神。③医德高尚,尊重患者,深受群众好评;④热心公益,积极配合乡镇卫生院和村级开展相关工作;⑤原则上第一届最美乡村医生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乡村干部
1.名额:不超过10名。
2.范围:在镇机关和部门评选“最美公仆”4名,在村干部中评选“最美村官”6名。
3.标准要求:“最美公务员”参照好干部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进行评选,由干部测评推荐,党委考察审定。“最美村官”从现任村干部中评选,由村党支部推荐,镇党委审定,标准要求为:①有大局观念,立场坚定,群众信服;②有民本情怀,热心服务,群众满意;③有突出业绩,事迹典型,群众认可;④有公道公心,廉洁自律,群众放心;⑤原则上第一届最美乡村干部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村民小组长
1.名额:20名。
2.范围:在全镇各村村民小组长中评选,由各村评选,镇党委审定。(原则上各村至少推荐2名)
3.标准要求:①带头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支持配合镇村工作,能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②在维护本小组社会稳定、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抓好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利剑护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③能够按照民主、公开、规范的原则,管理好本小组的资产、资源和资金;④群众威信高、奉献意识强。
最美辅警
1.名额:不超过2名。
2.范围:在全镇辅警中评选,由镇派出所推荐,镇党委审定。
3.标准要求:①在本镇派出所工作3年以上;②政治坚定、旗帜鲜明;②爱岗敬业、务实创新,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工作中成绩显著;③执法为民、依法履职,严格执法、规范用法,努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合法权益;④为人正直、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一心为民、服务百姓。
最美少年
1.名额:不超过10名。
2.范围:由镇直各中小学校推选。(思村中学、益海小学各3名,芦溪小学、芦洞小学各2名)
3.标准要求:①文明有礼语言美;②关爱亲人孝心美;③热心公益奉献美;④友爱互助团结美;⑤拾金不昧诚信美;⑥勤劳节俭自强美;⑦刻苦努力勤学美;⑧积极乐观阳光美;⑨原则上第一届最美少年获得者不重复评选。
最美庭院
1.名额:不超过20个。
2.范围:在全镇庭院中评选,由各村评选,镇党委审定。
3.标准要求:①庭院设计布局美;②杂物摆放整齐美;③清洁卫生环境美;④种蔬栽花绿化美;⑤家庭文明和谐美。
最美屋场
1.名额:不超过3个。
2.范围:在全镇屋场中评选,由各村评选,镇党委审定。
3.标准要求:①屋场卫生清洁好;②环境干净整洁好;③移风易俗民风好;④屋场绿化美化好;⑤文化活动开展好;⑥邻里和谐氛围好。
评选步骤
1.申报推荐(2024年7月)
按照组织隶属关系,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采取自下而上、逐级评选的方法进行,符合评选条件的个人或家庭向所在村或单位申报,所有推荐对象都需按要求填报《“文明我先行·美在福寿山”第二届最美系列评选活动推荐表》。推荐表需由所在村或单位共同研究、严格审核把关后在7月30日前推荐上报。
2.组织评定(2024年8月)
在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各单位推荐的初步人选,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严格的组织审查和考察,提交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拟评选名单。
3.名单公示(2024年8月)
8月31日前对拟评选的“文明我先行·美在福寿山”第二届最美系列名单通过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表彰奖励(2024年9月)
公示无异议后,拟于9月底前后对评选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家庭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5.宣传推介(全年)
对评选出的先进人物、家庭,在今日平江·福寿山镇子频道开辟“最美”系列活动专栏进行专题展示。同时,择优向省市县推荐,在各类平台进行展示,放大“最美”效应。